国务院多次召开相关会议,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作出部署;中央财政支持招募“三支一扶”人员3.4万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结合实际适当扩大招募规模;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百万就业见习”计划……今年以来,面对1076万高校毕业生,国家及相关部门推出一系列政策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
多位业内专家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说,国家及相关部门打出一套促进就业“组合拳”,既是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具体举措,也是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有效方式。
专家表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必须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府在依法促进就业时,除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等之外,当前亟须将新就业模式纳入劳动法律调整范畴,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从制度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在行动——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拓展就业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随后,国务院相继召开全国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通过社保补贴、创业贷款、税费减免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等。
6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而此前一天,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引导和鼓励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在此基础上,各地也作出一系列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如河北省人社厅制定十九条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启动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实施8个专项措施,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
受访专家指出,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打出的促进就业“组合拳”,是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具体举措。根据就业促进法,政府的责任包括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等。
“国务院和各相关部门打出一套促进就业‘组合拳’,这些举措涉及的部门多,就业内容和形式多,较之以往是不多见的,反映了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评价说。
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看来,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和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说明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很严峻,也说明当前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就业市场面临严重的工作岗位缺口。“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键在于就业市场上有足够的工作岗位。”
如何扩大就业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周伟认为,新业态是吸纳高校毕业生的重要方向。比如新业态用工、依托平台创业等,对于这部分就业形态,可以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赋予其与组织化就业平等的权利,特别是赋予其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从制度上解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后顾之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认为,在当前就业形势下,高校毕业生除了坚持考公务员、进企事业单位等传统就业观念之外,还须更新就业观念。观察国家层面的就业促进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一个重要方向是鼓励他们选择平台灵活就业,先通过灵活就业进入劳动力市场再“骑驴找马”,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对于政府来说,除了依据就业促进法鼓励社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提供更多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培训之外,还须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让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没有后顾之忧。”王天玉说。
王天玉提出,及时修订现行劳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已经滞后于社会发展,无法反映新的就业模式,“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过于强调就业的持续、稳定标准,未来可以考虑将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合同形式纳入劳动法律之中”。
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教育法,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的,应当签订学徒培养协议。
王天玉建议,劳动法律制度可以借鉴职业教育法设立学徒合同。大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与企业签订学徒合同。从高校毕业生角度看,既实现了就业又能积累工作经验;从企业角度看,可以拓宽员工选拔渠道,缩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磨合期。
此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多、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大是今年就业形势的基本特征。对此,娄宇建议,出台政策,为今年的毕业生继续保留应届生身份一年,通过延长择业期来促进就业;高校为毕业生提供进修第二学位的机会,在延缓毕业的同时,继续提升就业能力。
多位业内专家近日接受《法治日报》记者采访说,国家及相关部门打出一套促进就业“组合拳”,既是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具体举措,也是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有效方式。
专家表示,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必须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政府在依法促进就业时,除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政策支持体系等之外,当前亟须将新就业模式纳入劳动法律调整范畴,完善与之相适应的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规定,从制度上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后顾之忧。
解决高校毕业生就业,国家在行动——
4月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拓展就业岗位,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落实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相关政策。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随后,国务院相继召开全国稳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明确通过社保补贴、创业贷款、税费减免等鼓励企业吸纳就业,落实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优惠政策等。
6月7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部署推进202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工作。
而此前一天,民政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引导和鼓励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工作,发挥高校毕业生在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在此基础上,各地也作出一系列部署、出台一系列政策举措,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如河北省人社厅制定十九条政策措施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共青团陕西省委联合相关部门共同启动促进大学生就业行动,实施8个专项措施,服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
受访专家指出,国务院及相关部门打出的促进就业“组合拳”,是落实就业促进法的具体举措。根据就业促进法,政府的责任包括发展经济增加就业岗位、完善就业服务、制定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等。
“国务院和各相关部门打出一套促进就业‘组合拳’,这些举措涉及的部门多,就业内容和形式多,较之以往是不多见的,反映了今年严峻的就业形势和政府解决问题的决心。”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社会法研究所所长娄宇评价说。
在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周伟看来,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和举措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说明今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很严峻,也说明当前由于疫情的影响导致就业市场面临严重的工作岗位缺口。“解决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关键在于就业市场上有足够的工作岗位。”
如何扩大就业市场对劳动力的需求?周伟认为,新业态是吸纳高校毕业生的重要方向。比如新业态用工、依托平台创业等,对于这部分就业形态,可以修改相应的法律法规,赋予其与组织化就业平等的权利,特别是赋予其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从制度上解决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的后顾之忧。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法室副主任王天玉认为,在当前就业形势下,高校毕业生除了坚持考公务员、进企事业单位等传统就业观念之外,还须更新就业观念。观察国家层面的就业促进政策和经济发展状况,一个重要方向是鼓励他们选择平台灵活就业,先通过灵活就业进入劳动力市场再“骑驴找马”,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岗位。
“对于政府来说,除了依据就业促进法鼓励社会提供更多就业岗位、提供更多就业服务、提供就业培训之外,还须完善相关社会保障制度,让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没有后顾之忧。”王天玉说。
王天玉提出,及时修订现行劳动法律,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已经滞后于社会发展,无法反映新的就业模式,“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合同类型,包括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还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过于强调就业的持续、稳定标准,未来可以考虑将依托平台灵活就业的合同形式纳入劳动法律之中”。
根据今年5月1日起实施的职业教育法,国家推行中国特色学徒制,引导企业按照岗位总量的一定比例设立学徒岗位,企业与职业学校联合招收学生,以工学结合的方式进行学徒培养的,应当签订学徒培养协议。
王天玉建议,劳动法律制度可以借鉴职业教育法设立学徒合同。大学生毕业以后,可以与企业签订学徒合同。从高校毕业生角度看,既实现了就业又能积累工作经验;从企业角度看,可以拓宽员工选拔渠道,缩短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磨合期。
此外,应届大学毕业生多、企业生产经营受疫情防控政策影响大是今年就业形势的基本特征。对此,娄宇建议,出台政策,为今年的毕业生继续保留应届生身份一年,通过延长择业期来促进就业;高校为毕业生提供进修第二学位的机会,在延缓毕业的同时,继续提升就业能力。